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来源:   发布日期:23-07-10 17:23:33  浏览次数:

三、申请要求及评审

1、国内外从事上述研究相关工作的科研人员(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及实验室所依托学院人员除外)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每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作为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一项开放课题,在研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项目。

3、申请人需根据资助研究方向,自行联系一位本实验室所依托学院人员作为合作对象,以便于项目相关费用支出。所联系的本实验室所依托学院人员应为项目参与人之一。

4、不得提交已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5、申请者根据本指南要求填写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请书从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s://xbszy.xauat.edu.cn/下载)。

6、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开放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并组织项目的评审,获批项目由室主任签署审批意见;由实验室办公室下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所在单位。

7、在申请书的基础上,根据批准通知,认真填写《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依据。

8、项目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自动成为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客座研究人员,鼓励来实验室进行访问研究工作。

9、项目资助课题所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申请者所属单位成果鉴定、报奖应先征得实验室同意或认可,并在其材料中明确注明“由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完成”(中文),The work is supported by the Northwest China Key Laborator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Ecology(英文)。并将复制本送交实验室。

四、受理时间及方式

1、自本“开放研究基金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26日。

2、申请书要求纸质版一式两份,邮寄至: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收(邮编:710055),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eylab_xauat@163.com。纸质版与电子版完全一致,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五、基金资助及管理

1、2022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中: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为3万元,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

2、2022年度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划资助开放基金项目11项。

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填写项目结题报告,3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相关学术资料。

3、开放基金项目的结题要求:一般资助项目申请人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或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数总计不低于1篇(项)或与重点实验固定成员完成科技成果推广1项(金额大于5万元),重点资助项目申请人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或申请(授权)发明专利数总计不低于1篇(项)并与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合作完成科技成果推广1项(金额大于20万元)。论文要求为西北水资源与环境生态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Northwest Water Resource, Environment and Ecology, MOE, 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No. 13 Yanta Road, Xi'an 710055, PR China为第一或者第二标注单位。

4、开放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需遵守依托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5、本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与项目无关的其它费。

6、凡得到资助的项目,需在项目截止日期前使用项目经费。若项目截止日期前尚未使用项目经费,视为放弃本开放基金项目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玉亚

邮政编码:710055

电话:029-82201354

传真:029-82202729

Email: keylab_xauat@163.com

实验室网页:https://xbszy.xauat.edu.cn/


上一页 [1] [2]

版权所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 站点建设与维护:网络信息中心 |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3号
邮编:710055 | 电话:029-82201354 | 邮箱:keylab_xaua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