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二级单位开展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盘库工作,具体要求及安排如下:
1. 盘库范围:
覆盖化学品管理新系统、旧系统中全部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数据,共涉及3张台账表《管制类化学品盘库台账3-1(2025年之前旧系统数据)》《管制类化学品盘库台账3-2(2025年之后旧系统数据)》《管制类化学品盘库台账3-3(新系统数据)》,各表均须逐项核实、如实填写表格中黄色填充区域。
2. 存量处置要求:
2025年1月1日之前入账的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处置选项只有2个。选项一:报废处置(按照过期化学试剂要求规范处置);选项二:如确实有需要的可以调剂给他人,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用完。2025年1月1日之后入账的数据如实盘库即可。
3. 截止时间:
本周三(10月21日)下午6点前完成盘库数据填报,包括三个表格的电子版台账。
4. 在线表格
5. 盘库结束后,将启动旧系统台账数据迁移工作,具体操作要求另行通知。